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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4 来源:本站

   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凡2018-2021年期间获省规划办立项(不包括中职教育专项课题)且预期结题时间为2023年或2022年(已申请延期一年,已达结题要求的必须申请结题,未达结题要求的撤销处理),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取得全部预期研究成果(包括预期发表的论文最迟4月30日需见刊),且研究成果符合琼教科研〔2017〕10号、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要求,尚未结题的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2017年及以前获得省规划办立项的、预期结题时间为2021年及以前的各类课题按规定已撤项,不接受结题申请。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有经费资助的将追缴全部资助经费。

    (三)2022年立项的课题由于研究时间尚短,今年不能申请结题。预期结题时间为2023年的课题如还未达到结题要求请及时申请延期。

    二、结题材料

    所有课题结题只需下载一个表格:【结题】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材料.doc(附件1),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即可,所有课题结题材料最终汇总为一个3M以内的word文档(文件名修改为:课题分类+立项类别+主持人姓名+所在单位+课题名称),纸质材料A4双面印刷,左侧胶装成1本。

    三、鉴定评审

    (一)本次结题活动预计5月中下旬由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采取会议结题的方式,具体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结题成果进行优秀、良好和合格的评估鉴定,颁发结题证书并按相应等级分别给予课题成果奖励。课题评审鉴定结果将通过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i.hnjs.org/9036)通报。

    (三)本次结题鉴定不合格的课题按照《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琼教科研〔2021〕1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结题材料到人文社会科学院(龙昆南校区小平房),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00。

    (二)结题材料纸质版2份。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电子版限1个word文档(大小3M以内,超过不受理,请各单位整理材料时务必严格审核),按要求修改好文件名,并排好序,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单位名称:共?项),打包同步发送到邮箱:keyanjhk@163.com;纸质版2本(正式出版的书籍可另外提交1本,其他材料一律不收)。

    (三)拟结题课题主持人请在4月24日8点到5月4日24点网上填写《2023年课题结题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3),不按时按要求填表将无法进入结题程序。填写地址:https://www.wjx.top/vj/PXQrtVl.aspx

    (四)各单位还需同时报送《2023年集中结题申请课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1份。

    联系电话:65896657;

    联系人:崔皓越    邮箱:keyanjhk@163.com

    表格文件下载网址:hi.hnjs.org/9036。

http://f.hainnu.edu.cn/2023/0404/20230404051726816.rar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材料(2023年2月新)

    2.2023年集中结题申请课题信息汇总表

    3.网上填写:https://www.wjx.top/vj/PXQrtVl.aspx 2023年课题结题申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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